证券日报网讯12月30日,紫光国微(002049)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,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——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——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》等规定,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,应当予以特别说明,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。公司严格按照前述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杠杆配资网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